享有恒金终身年金计划确保财务以保障未来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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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身年度年金1
  • 保本保证2
  • 选择保费缴付期3 – 3、5、10、15、20或 25 年
  • 选择何时开始领取终身年度年金4
  • 选择按照当前市场状况的积累利率5累积年度年金
  • 无需体检
  • 身故6 和晚期疾病的保障7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新加坡)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 (新加坡)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间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的持牌人寿保险公司。此外,本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保险公司 中国人 寿保险 (集团) 公司 (“中国人寿”) 的一部分。中国人寿以其雄厚的财务实力和悠 久的历史传承为后盾,连续16年入选美国《财富》世界500强,在2018年排名第 42位。中国人寿是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全球品牌,品牌价值超过481.66亿美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海外)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海外)”) 是中国人寿的全资附属公司。截止于2017年12月,中国人寿(海外)的总资产额 超过382.24亿美元,是港澳保险业中的佼佼者。中国人寿(海外)分别自1984年 及1989年在港澳两地成立并提供金融服务。在2017年,中国人寿(海外)的保 费收入超过89.23亿美元,同时荣获国际评级机构认可:穆迪授予的“A1”评级 (2017年9月保险财务实力评级) 和标准普尔授予的“A”评级 (2018年1月长期本 地货币发债人信用评级和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中国人寿(海外)近年成功将 业务版图拓展至东南亚地区,于2015年成立新加坡子公司及2018年成立印尼子 公司。

本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增值的理财方案,帮助客户满足保险、储蓄、退休和 传承的需求。本公司也同时通过举办各类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回馈社会,力争对 社群和客户产生积极影响并与“一带一路”倡议产生共鸣。

*资料来源:世界品牌实验室主办的2018「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媒体联系信息:

刘美卿
品牌宣传经理(综合管理部)
中国人寿保险(新加坡)有限公司
电话:6727 4822
电子邮件:FrankieLiu@chinalife.com.sg

新加坡,2019 年 1 月 2 日 – 中国人寿保险(新加坡)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新加坡”)推出了 中国人寿恒金终身年金计划,让您不仅实现储蓄,还可以终身支取年金1。到 2040 年,新加坡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将达到 85.4 岁,在全球人均预期寿命最长的国家排名中位列第三*,因此对于享有终身年度年金以确保财务保障未来,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中国人寿新加坡总经理周文威表示:“我们的计划不仅能帮助人们解决对远期未来储蓄不足的担忧,而且允许客户在加入计划后 5 年就开始领取年度年金。例如,如果一位 25 岁的客户购买此计划并选择 3 年 或 5 年的保费缴付期,他可以选择从 30 岁开始领取年度年金,从而可以按自己意愿将这笔收益用于生活或其他用途。无论年龄大小,随着我们的预期寿命的增长, 我们都需要建立“小额固定投资” 以享有年度年金1和保本保证2。” 中国人寿恒金终身年金计划让您随心选择保费缴付年期以及选择何时开始领取您的年金,无需进行任何医疗检查便可申购此计划。

中国人寿恒金终身年金计划还提供身故6 和晚期疾病7的保障。该计划可从中国人寿新加坡分销渠道申购。

*资料来源:健康指标和评估研究所的一项研究,该研究的题目是“预测 250 种死亡原因的预期寿命、寿命损失年限、以及全因死亡率和特定原因死亡率:对 195 个国家和地区 2016–2040 年的参考和替代方案,使用 2016 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数据”,2018 年 10 月 16 日。

备注: 只要受保人在世,并且保单仍有效,我们将从积累期末开始支付年度年金。年度年金包括投保额之2.2% 的保证年度年金以及非保证年度年金(若有)。

保本保证是按照每年保费缴付频率计算,并在积累期末或以下期限末适用:

  1. 3 、5或10年保费缴付期的保单的第10个保单年度;
  2. 15年保费缴付期的保单的第15个保单年度;
  3. 20年保费缴付期的保单的第20个保单年度;或
  4. 25年保费缴付期的保单的第25个保单年度,

视何者较早;且所有年度保费必须在宽限期结束前清付保本保证才会生效。

您所选择的保费缴付期必须相等于或少过[75 扣除受保人的参保年龄]。

您可选择最早在5年后、或从所择的保费缴付期结束后的40年之间任何一年开始领取您的年度年金。积累期是从保费缴付期结束到首笔保证年度年金支付日。您所选的积累期不得超过[80减(总受保人参保年龄和保费缴付期)]年。

您可选择领取保证和非保证年度年金或把年金交于我们再投资,从而享有非保证年息。根据分红基金未来每年赚取4.75%的投资回报率演示估算,非保证年息为3.25%。根据分红基金未来每年赚取3.25%的投资回报率演示估算,非保证年息为2.25% 。

若受保人千计划有效期间不幸身故,我们将偿付:

  1. 已到期的总年度保费之108%或保证现金价值,视何者较高;
  2. 非保证期末红利(若有);
  3. 所积累的保证年度和非保证年度年金(若有);以及
  4. 所积累的保证年度年金和非保证年度年金的生息总额(若有),

并扣除任何欠款(若有)、已到期但未缴付的保费(若有)和未缴的分期付款保费数额以构成一年的保费总额(若有)。

若受保人在保单有效期间被确诊罹患晚期疾病,我们将预支身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