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单转让?
保单转让是指将保险单的所有权从保单持有者(”让与方”)转移给其他个人或实体(“受让方”)。通过转让,让与方将失去对保单的所有权利,受让方将成为新的保单持有者。
我们注册完一项转让后,会将转让保单相关的所有通讯发送给受让方,让与方将不能再查看保单上的信息。
如何进行保单转让?
您可以通过签署一份转让契约,向我们发送保单转让通知。请点击此处, 下载该转让契约和保单转让通知表格。请点击此处, 下载商业回邮信封。让与方和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它相关文件,到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为夫妻或亲子之间的转让,可向我们提供一份结婚证或出生证的真实核证副本,这样相关方无需亲自前往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转让手续。
我们的办事处地址为第一莱佛士坊一号楼 #46-00 新加坡邮区048616新加坡,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下午 5:30(公众假期除外)。
需要哪些文件?
- 保单文件原件
- 让与方的新加披身份证 (NRIC)/护照
- 对于个人受让方:
- 受让方的新加坡身份证 (NRIC) 或护照以及住址证明文件#
- 已填妥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共同汇报标准(CRS)个人自我证明表
- 对于在新加坡注册或成立的实体受让方:
所需文件 个人所有的独资公司 实体所有的独资公司 合伙企业 私人有限公司 俱乐部、社团或协会 以下人员的下列真实核证副本+ : - NRIC(新加坡公民和新加坡永久居民);或
- 护照和住址证明文件# (外籍人士),
新加坡公司注册局 (ACRA) 备案的企业资料或注册证 公司章程大纲的核证副本(由至少 2 名董事或董事和秘书*签署) 公司章程细则的核证副本 (由至少 2 名担任不同职能的授权理事(如主席和秘书*)签署) 董事会决议 (由至少 2 名董事或董事和秘书*签署) 管理委员会召开的与授权签署人的指定和任命授权有关的会议决议或会议记录(由至少 2 名担任不同职能的授权理事 (如主席和秘书*签署) 经核准的理事名单或经核准的有关理事名单的会议记录 (由至少 2 名担任不同职能的授权理事(如主席和秘书*)签署) 有限责任合作企业协议的核证副本
(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作企业)最新审计账目的副本 已填妥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共同汇报标准(CRS)个人自我证明表 已填妥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共同汇报标准(CRS)实体自我证明表 - 对于受让方不是个人或非上述实体的情况,请联系我们了解相关的文件要求。
- 如果保单是以信托方式持有,则须填写信托声明表。
- 对于通过 GIRO(如有)支付保费的情况,须提供一份从受让方帐户进行 GIRO 转账的新申请。
- 支付保费时,如果付款方不是受让方,须提供付款方新加坡身份证 (NRIC) 或护照的真实核证副本+
- 如果转让发生在夫妻或亲子之间,且未经我们客户服务人员的见证,须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的真实核证副本+
注:
如何获取转让表格或了解更多详情?
如果您想获取一份《转让契约》和/或《转让通知》或了解有关保单转让的更多信息,请于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下午 5:30(公众假期除外)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65 6727 4800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CustomerCare@chinalife.com.sg